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12-29
为规范合江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加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保障全县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泸州市合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专一大两加强”建立合江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处置体系。

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
一是成立专业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在合江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县食药监系统领导的指导下,合江县于2014年12月30日成立专业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原挂牌在合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的合江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单设,为合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原单设的合江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挂牌在合江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其职能职责、人员编制划转到合江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划转后,合江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事业编制为15名。
二是配备专职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人员。自合江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成立以来,合江县食药监局就安排专职人员专门负责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2016年2月15日,分别在各乡镇食药监所单独设立了投诉举报中心,并于2016年5月10日,开通了27个乡镇食药监所投诉举报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系统平台,并为各乡镇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信访工作培训会
三是建立专门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制度。2016年7月13日,合江县食药监局制定了投诉举报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全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4〕23号)精神,结合合江实际,合江县于2016年11月14日正式印发《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江县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合府办发〔2016〕93号)。合江县食药监局于2016年11月23日办理了1件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奖励金额500元。
四是建立健全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大体系格局。合江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对直接收到的投诉举报或上级转办的投诉举报从登记、受理、转办、移送、跟踪、督促、审核、上报、收集、汇总、分析等各环节都能稳步有序地进行,积极组织、参与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培训工作。畅通了全县“12331”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了一体化投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互联互通。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纳入县局对各乡镇、机关股室(队)、各乡镇食药监所的年终考核。现已基本形成全局参与、全民动员的大格局。
五是加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报道。2016年3月25日,合江县食药监局专门印制国家总局统一设计的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海报、知识手册各8000份,并联合合江县27个食药监所投诉举报中心将宣传海报、知识手册分发到辖区内各社区、村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医疗机构、餐馆、药店。2016年3月31日上午,合江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合江县招商城开展了以“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推动社会共治”为主题的“3.31”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活动。活动现场,合江县食药监局通过悬挂标语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知识手册、现场受理投诉举报形式,宣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职责、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渠道、投诉举报受理范围、安全选购“四品一械”常识、《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知识,号召群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打假治劣投诉举报工作,期间共接受现场咨询57人次,受理现场投诉2件,发放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知识手册1000余份,合江县电视台新闻媒体进行了现场采访报道。各乡镇食药监所也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开展“3.31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活动。
六是加强投诉举报业务知识培训学习。2016年7月20日上午,在合江县食药监局五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合江县2016年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访)工作培训会。机关各股室(队)负责人、工作人员,及合江县27个乡镇食药监所负责人、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等共计90余人参加了会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分管领导牟元勇将新修订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访)工作制度、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访)工作办理要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访)事项的办理流程及相关文书的规范化填写作了详细讲解。随后,谢启珍局长对值班人员如何接待、登记、受理、办理投诉举报(信访)作了进一步部署指示;同时,要求各股室(队)、各乡镇食药监所要深刻认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访)工作的重要性,突出工作重点,保障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访)工作顺利开展。
2016年通过电话、来访、信函、转办、网络方式接到投诉举报97件,办结94件,还有3件正在办理中(未到办结期限)。其中食品投诉举报66件,药品投诉举报13件,保健食品投诉举报7件,化妆品投诉举报1件,接受群众咨询10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000多件。通过举报线索立案4件,办结3件,还有1件正在办理中,罚款金额共计7.3万元。已办结事件均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回复,做到了群众投诉举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答复,回复率达100%。(韩小波)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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