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12-22

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采取以下措施,宣传《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学习宣传。以会议的形式向机关干部和村社干部宣传《条例》,并将《条例》宣传内容制成小册子,发到机关干部和村社干部手中,以便于深入学习。
标语宣传。在场镇显著位置悬挂标语进行宣传。
入户宣传。印发《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相关宣传内容,逐户发放并进行宣传。
设点宣传。在场镇人流集中的地方张贴大型布喷,宣传《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内容。
游行宣传。利用逢场天,以秧歌表演的方式在场镇游行宣传。(完)大观镇 郭小容
编辑:马庆娟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