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2-19
被举报“坐拥20亿身家”并在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的龙岗南联“村官”周伟思一案有了新进展,周伟思因涉嫌受贿罪、行贿罪最近已被执行逮捕。据透露,周伟思因旧城改造项目中受贿落马,曾收受一房地产公司逾千万元“好处费”。(京华时报 2月19日)
在人们的眼中,官员腐败程度往往是和自己手中的权力成正比的,但是,有一类看似不起眼的官——村官,近年来的腐败严重程度并不逊色于人们思维定式里位高权重的大官们。村官凭借着自己与群众最了解、最贴近的优势,往往成为造福一方百姓的重要角色。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各种扶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如今,当村官竟成为不少人发财致富的新门路。
“村里的就是家里的”是一些腐败村官最真实的写照。个别村干部把“管理权”混同“所有权”,把集体资产当作个人财产,把村办实体当成个人公司,在管理上搞“家长制”,在利益分配上贪、占、卡、要,腐化堕落。缺少透明的村务信息公开制度,没有健全完整的财务制度,缺少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少数村干部贪腐。村干部掌握披露村务信息的权力,他们决定什么公开,什么不公开。有些村党支部、村委会“二合一”,书记、主任“一肩挑”的现象比比皆是,加上很多“村官”的任期很长,权力高度集中,导致民主监督形同虚设。 村干部贪腐现象多发,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农村村干部普遍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学法守法意识不强。
“村官”贪腐案件频发,充分暴露出有的地方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为此,我们要仔细分析村官职务犯罪的特点,从制度上、体制上加强建设,更有必要加强村干部职务犯罪打击力度。检察机关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定“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反腐败决心,在坚持加大要案大案查办力度的同时,将查办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基层腐败犯罪作为职务犯罪侦查办案重点之一,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防止和惩治村级腐败,不止是一个部门就能解决得了的事情。从源头治理,要常念“紧箍咒”,让村干部自觉树立起清廉意识,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多部门握成一个拳头,真正达到基层干部对于职务犯罪的三不敢,即不敢想、不敢碰、不敢动。(作者:泸州市纳溪区委组织部 李洁)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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