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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容:政策的制定应避免“避重就轻”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2-20

  近期,一些地方加紧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对输入人名查询其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专门约束。北京市建委也在内部明确了纪律,个人一律不准进行类似查询。福建省漳州市 “严禁以姓名(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只能以明确的房屋座落或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进行查询,查询工作人员对房屋权属信息的内容保密”(摘自新华网)

  很多网民认为国家的这一举动是,一些地方政府公然站到了腐败分子一边,没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而是首先将监督政府和官员的民众关进了规定的笼子。公众的监督目标一指向官员的房子,一些地方政府就出台规定严禁“以人查房”,这不是保护贪官又是保护谁?

  还有的网民认为:只有先公开官员的房产信息,再禁止随意查询公民的房产信息,将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和普通公民区分开,这在价值次序和逻辑推演上也才讲得通,才符合常情常理常识,也才是真正的保障民权。

  相关部门对“严禁以姓名为条件进行房产查询”规定解释为“保护公民隐私权”,那么多少是罪恶假汝之名!多少官员的罪恶栖息于“公民隐私权”的庇护之下!虽然轻易就能查询到公民房产信息,这隐藏着私权被侵犯的危险,可房叔事件以来,我们还没有看到过哪个普通公民的房产信息被随意曝光,都是官员房产现形的丑闻,网络曝光都精准地指向了问题官员。

  2012年下半年以来,频发的“房叔”、“房婶”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统成为一些官员的梦魇。这就不难让笔者想到,相关部门制定的“严禁以姓名为条件进行房产查询”的规定,是为某些官员提供保护伞的嫌疑,也许出台该规定之前“领导层”确实是从“保护公民隐私出发”但出台规定与“房叔”、“房婶”相距太近,难免让人遐想,还请相关部门从根源着手出台更加公平、全面的规定,避免进一步激化国民的情绪,别让房产事件进一步“延伸”。(作者:泸县县委组织部 李天容)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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