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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病后付费"离我们有多远

川南在线2010—2019内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3-02-22

"先看病后付费"离我们有多远(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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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生病后到医院,能否“先看病后付费”?这是我国医改中最引人关注的问题之一。2013年,“开展先诊疗后付费模式试点”又一次被写入卫生部年度工作要点。甚至有传言称,此模式年内将在全国推广。虽然卫生部日前否认有相关“时间表”,但逐步推行付费制改革是必然的趋势,这也使“先看病后付费”再次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

  2月20日,笔者走访内江市部分医疗机构、医生和市民,发现相关各方有喜亦有忧,这种模式如果真要实行,可能还有一些具体问题需要解决。

  市民:政策肯定好,没钱照样可以看病

  患者看病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看完后走医保报销程序,这是国内患者的普遍经验。而如果实行“先看病后付费”模式,由医院先垫付医疗费,病人看完病只需交纳自己那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医保部门支付给医院;此外,住院也不需要交一大笔押金,签署《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可以。

  “这个政策肯定好,一时抓不到钱也可以去医院看病了!”一听说“先看病后付费”的政策有可能实施,东兴区市民杨平非常高兴。他认为,看完病后再付费,条件比较困难的病人及其家属,就不会再为是否医治感到“两难”,从而及时就医,避免小病拖成大病。

  家住市中区西门桥的粟水芝说,现在普通市民家中一般不会放太多的现金,如果到医院去要先交很多钱,一时半会也不方便。出院或者看完病时一次性结清,会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也不用拿着票据到处报销,“这下到医院简单多了,我觉得安逸。”

  “这样最好不过了!”家住东兴区田家镇的周成伟觉得一个简单的“好”字无法表达他的喜悦之情。他说,实行“先看病后付费”的模式“对老百姓来说是最大的福利”,医生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钱应该放在次要地位。而此项措施正好与医生的天职相呼应。

  与上述三位市民一样,笔者采访到的绝大部分市民都赞同实施“先看病后付费”,并表示“非常欢迎”。

  医疗机构:部分支持,部分认为值得探讨

  站在患者的角度看,在生与死之间,医疗机构应该更人性化,更尊重人的生存权利。“先看病后付费”模式之所以广受关注,正是因为它顺应了患者的需求,能够解决患者的实际困难。 然而从医院和医生的角度来说,“先看病后付费”是否一样受欢迎?它的可操作性到底如何?

  内江市某民营医院院长廖云川表示:“这个政策肯定是很好的,现在有些农民看病也要花上三万五万,这笔病如果纯粹要病人自己预付的话,是会有些麻烦。”

  医生刘兴华认为,“先看病后付费”的政策对患者尤其是对贫困而又病情较重的患者,显得格外重要。首先他们的病不能拖,此政策在程序上可以为病人就医节约很多时间,减少把小病逐渐拖成大病或者重病的可能,提高患者的康复率。其次,对医生来讲,可以为医生营造更好的医疗环境,不必一边医治患者一边考虑患者有没有能力支付相关费用,从而更能专心致志地为患者治疗,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不过,虽然受访的医生和医疗机构大部分表示支持,也有部分医疗机构人员表示,如果真正实行“先看病后付费”,会给医院的资金周转造成巨大的压力,并影响到员工工资发放、水电费、设备检修等费用开支,一般的医院恐怕难以承受,其结果势必影响医院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因此,此政策仍值得进一步探讨,或在试点中逐步完善,仓促推广可能对医院和患者双方都没有好处。

  关于“逃费”:逃费毕竟是少数,可加强监管措施

  实行“先看病后付费”后,遇到患者看完病后逃费该怎么办?这个问题也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很多市民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的还为杜绝这种不良行为积极建言献策。

  廖云川认为,即使存在个别逃费现象,对医院也不会有大的影响。他说,只有在医院操作不好的情况下,才可能有这种现象发生。现在的病人都有新农合或医保,个人医疗信息都是联网的,患者如果不结账的话,就会产生“不良记录”,以后就用不成这些保险,所以最后受损失的是逃费者自身。“而且即使有逃费的,也是极小的几率,应该说医院也能够承受,患者中不诚信的人毕竟是少数。”廖云川颇有信心地说。

  而医生刘兴华认为,逃费现象关乎医疗管理体制问题,一方面,只要完善了相应的管理机制,即可大大减少被逃费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将商业保险引入到医保或者新农合中,比如患者在入院时,可以适当交一点商业保险费用,如果患者确实逃费了,保险公司可以为医疗单位承担一部分损失。

  此外,市民杨平认为,为了杜绝逃费现象的发生,医院可以在病人病情稳定或者初愈的时候,就与病人协商先交一部分医疗费用,如果实在交不出来,再视情况而定。(徐艳梅)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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