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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 落实城乡低保政策 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12-29

  今年来,持续走高的物价及8月份开始的旱灾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巨大影响,为切实解决好群众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促进社会和谐,泸州市江阳区采取得力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根据今年物价持续走高形式,该区启动物价联动机制,划拨临时价格补贴237.03万元资金,对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进行物价补贴,及时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生活压力。 及时落实城乡低保提标政策。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1300元,月人均补助从56元提高到71元,并及时将1780名农村困难群众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城市低保最高保障标准从225元提高到260元;划拨资金444.29万元用于补发1-12月城乡低保提标补助资金,农村低保人均补发153元,城市低保人均补发240元,所有补发资金将于12月发放低保资金时一并兑现到对象手中。制定了《江阳区2011年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实施方案》,各乡镇街(景区)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帮助、引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同时不等不靠,在上级救助补助资金未到前,切实履行地方政府的职责,及早安排本级政府资金帮助急需救助群众。及时划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85万元,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口粮、取暖等基本生活。从12月10日起,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2012年元旦春节送温暖一日捐”活动,拟筹建资金69万元,为扩大救助范围,给予更多困难群众帮助做好准备。(张定臣 江阳通讯 李盛琴)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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