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2-27
近日, 北京律师董正伟透露,他收到了环保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但令他失望的是,对于他所提出的请求环保部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的申请,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事实上,原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土资源部早在2006年就曾做过全国土壤污染调查,但是,污染数据至今没有公开。(2月26日《重庆晨报》)
环境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环保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却以涉密为由拒绝公开污染信息。如此的信息公开告知书,如何配称为“信息公开告知书”?也许有人会辩解污染信息公开后会造成不必要的恐慌。但笔者以为,污染信息属“国家秘密”不能公开,纯是“掩耳盗铃”。
土壤污染状况数据关系到每个公民的生命健康和居住环境安全问题,事关公共利益,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借口不公开,显然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旨精神。对于国家秘密,相关部门的确有保密的义务。但耗资10亿进行的土壤污染情况调查的结果,这种数据涉及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如果可能的话,还是应该公布,至少是部分公布。再说,任何数据和信息的发布,都应该与时俱进。土壤环境污染数据不公开不利于公民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不利于土壤环境保护治理。政府部门不应该把公众的承受能力看得太低,公开信息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有一些负面反应。但是,正视问题,面对问题,才是解决问题的开始。少一些"秘密"才能多一些安全。谣言死于智者,流言死于真相,有的时候越是遮掩、隐瞒,它所带来的负面的影响越大。对于土壤污染数据和其他一些信息来讲,越公开、老百姓越知情,决策上才能够越准确。对于已经存在的问题,只有充分了解它的严重性,才能有转变的动力。
作为政府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发布公开信息,这不仅仅是满足民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更是政府机关对民众负责任的一种态度体现。掖掖藏藏,岂能称得上大国风范?(作者:泸州市纳溪区上马镇人民政府 谢欣珏)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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