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1-12-31
12月28日,省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保持节日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通知要求,各市(州)要加强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密切关注粮油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以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停车收费、游览景点门票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为重点,加大价格执法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一旦发现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要及时发出预警并及时报告。
对于粮油肉等重要商品,通知要求各市(州)要加紧充实和完善储备,根据情况及时投放市场,保障供应。认真清理规范流通领域不合理收费,降低流通成本,防止异常天气条件下蔬菜价格大幅上涨。
通知特别指出,要根据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规定,测算补贴标准,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或调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细化补贴发放方式,保障困难群众生活。(陈君梁 现瑞)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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