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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司法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节前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2-04

  年关将至,为了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春节期间的日常管理,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泸县司法局利用节前半个月的时间,分片区、分乡镇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全县391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了集中教育活动。

  针对特殊时间节点,泸县司法局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中,重点介绍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市、县司法局关于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社区服刑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定位手机并保持24小时畅通;春节期间原则上不批准请假外出;严禁酗酒滋事;积极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春节期间每周电话汇报遵纪守法等。

  各司法所还因地制宜开展了个性化的学习教育活动。有的开展对《民法通则》的学习,有的开展技能培训。集中学习过后,各司法所都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义务劳动。

  对于部门贫困社区服刑人员,泸县司法局通过走访慰问、发放补助金,帮助他们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这一轮集中教育活动对于稳控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情绪,严明管理纪律,激发他们的生活信心有积极促进作用。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春节期间一定遵守规定,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王福强)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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