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2-07
日前,四川省人社厅等部门出台了《四川省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泸州列入全省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城市。
省上意见明确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医务人员奖励,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保障多点执业医务人员收入待遇,健全科研成果和项目激励机制。
据悉,泸州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泸州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将于今年实施。(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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