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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过节 元宵节泸州中心城区禁放烟花爆竹

川南在线2010—2019泸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2-11

文明过节 元宵节泸州中心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图1)

燃放烟花(资料图)


  今天是元宵佳节。今年春节,泸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夕、初一等敏感时段均未出现严重污染天气,为近年来环境空气质量最好的一个春节。时值元宵佳节重要时段,泸州市环保局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文明过节,请勿燃放烟花爆竹。

  昨日,记者从泸州市环保局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泸州市以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为重点,多措并举应对区域重污染天气,取得明显成效。1月27日(除夕),泸州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为214,小时最大值为 252,1 月 28 日(正月初一),AQI 为156,等级为中度污染,1月29日至今为优良,明显好于2016年春节环境空气质量,也明显好于周边自贡、宜宾等城市。

  据泸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监测统计,今年1月,受区域性污染天气影响,泸州市城区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累计浓度分别同比2016年增加了49.8%和54.6%,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形势依然严峻。为此,泸州市近期将重点开展四方面工作:继续做好元宵、清明等重点时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落实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大对露天焚烧行为和烧纸祭奠行为的监管和劝导;抓好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和机动车扬尘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减轻城区扬尘污染;加大重污染天气预测研判,在具备作业条件情况下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浓度。(记者 许亚琴)

编辑:杨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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