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7-19
近日,泸州市江阳区司法局华阳司法所未成年服刑人员王某按规定到司法所参加学习,工作人员发现其精神萎靡不振,对其进行了面对面约谈和心理疏导。
王某,男,17岁,2019年5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王某的父母离异,外出打工开始各自新生活,四姨可怜其缺乏父母关爱,平时对他多有照顾。王某因家庭原因,与其他亲戚联系少,朋友也少,性格内向敏感。此前在四姨家中吃饭时,因和四姨90多岁的母亲发生误会,“被说了两句”,心理顿觉周围的亲人都冤枉他,不信任他,很委屈,甚至产生厌世轻生的念头。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对王某进行心理疏导,服刑阶段只是成长阶段的低谷,人生还很长,依然可以追求未来美好的生活,前提是要做一个自信、自立、自强的人,要知恩图报,积极向上,最好是先找个工作做,脚踏实地做人及生活。同时及时联系其四姨,四姨很快赶到,司法所工作人员单独和四姨进行了谈话。待王某情绪稳定后与四姨进行沟通,引导他说出自己心里话,内向的王某说:“我不太会说话,四姨,谢谢。”同时,王某流下了眼泪。
四姨表示为避免王某再与家里90多岁的老人发生误会,将在王某家附近联系一家饭馆,让其按时去吃饭,并承诺会经常送饭去看望他,还给了王某500元零花钱。
王某则表示会尽快找工作,以后自己养活自己,所长问他以后想做什么,王某又露出平时的笑容说,“想做厨师,打算先找个饭店,从切菜洗碗做起。”(罗超 黄庆)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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