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3-01
为全面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泸州市古蔺县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和市治理办文件精神,通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于2月27日向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下发《古蔺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充分认识城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精心组织,迅速启动该项工作;明确责任人,按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确保4月底前完成排查信息录入工作,6月底完成全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台账建立工作。(刘旭)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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