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3-20
3月15日,泸州市合江县召开省级、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表彰会,向9家省级、10家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颁发证书。合江县副县长刘伟宏参加会议。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对合同信用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予以认定和公示的一项社会性活动。合江县工商部门自上世纪90年代起,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公布活动,近20年来全县已累计认定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600 多户次。合江县政府于2014年将此项工作与商标品牌创建等工作一起列入品牌发展战略规划,并实施奖励,“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经成为广大企业参与市场活动的金字招牌。
刘伟宏指出,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是建立信用管理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政府通过制定信用管理政策,引导企业在诚实信用原则下诚信守约,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的有益尝试;希望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信用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措施落实,着力打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优质品牌,为加速全县经济发展、壮大全县经济总量、推进“诚信合江”建设作出贡献。(梁泉 杜明珉)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