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3-20
为进一步巩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改造成果,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两会”期间不脱管、不漏管,泸县得胜镇司法所近日组织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一次集中教育活动。

活动当天,得胜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学习了《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新出台的《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重点解读了矫正人员在矫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汇报、学习、会客、公益劳动、请销假、居住地变更、考核奖惩等相关规定。同时,着重提醒矫正人员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参与“黄、赌、毒”和酗酒等活动,不得酒后驾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外出。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学习,有效地警示了社区矫正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也纷纷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监管规定,接受矫正,重新做人。(陈清培)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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