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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节镇中心校党员带头参加创先争优群众评议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1-10

白节镇中心校党员带头参加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图1)

白节镇中心校党员带头参加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图2)

    2012年1月10日,泸州市纳溪区白节中心校党总支在《省委、市委、区委、党委带头参加创先争优群众评议方案》上作出批示:“开展党员、群众评议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有效形式。学校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评议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都要深入基层指导点评群众评议工作,做到“书记抓、抓书记”,保证每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接受群众评议。对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逐条加以整改落实,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为推动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工作深入开展,白节镇中心校按照中央、省、市、区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实施意见。支部委员会专门研究制定《支委委员和党员干部带头参加创先争优群众评议方案》,安排在2012年1月上旬进行,支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群众评议活动。对支委委员创先争优评议以会议形式进行,邀请部分非党员、党员同志和结对共建单位党员代表、领导联系点群众代表、基层党员干部代表等参加。评议时,支委简要介绍参加及组织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履行岗位职责、承诺践诺、联系和服务群众等情况。评议人员当场进行评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支委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予以回应。

    支委委员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委创先争优五带头”、支部五个好”、“四评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做法等活动。同时,督促学校各部门分管领导积极参加评议活动,通过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学校支部委员会委员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通过在支部委员会领导批示、活动安排方案、评论文章、领导带头参加群众评议活动等,加强对各支部党员开展群众评议情况的统计和信息收集,及时进行通报,督促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干部参加评议活动,促进学校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工作深入开展。(完)白节镇中心校  陈剑容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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