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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派出所与司法所联合调解一起民事纠纷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8-05

  7月31日,泸县云锦派出所联合云锦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疑难纠纷,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泸县:派出所与司法所联合调解一起民事纠纷(图1)

  7月20日晚,张某来到云锦镇冯石村亲属家承包的鱼塘夜钓,被路过的村民田某某误认为在“偷鱼”。田某某上前制止,与张某发生口角、抓扯,两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张某的眼镜和鱼竿损毁。随后,张某向云锦派出所报警。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找到鱼塘主人一起分别对张某、田某某做工作、讲道理,但双方并未达成和解。为防止矛盾激化,派出所将该纠纷移送到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室”。

  7月31日,在张某和田某某身体康复后,云锦派出所联合云锦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派出所再次进行调解,宣传相关政策,疏导双方情绪,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化解了矛盾。(殷宗菊)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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