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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社保局四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8-06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建立群众满意的社保公共服务为目标,泸州市叙永县“四举措”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入驻政务大厅,“一站式”社保经办。按照市、县政务服务集中服务模式要求,社保局窗口于2019年1月21日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涉及我局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做到了“应进必进”,“一站式”社保经办,服务更加便利、更加高效。

  二是建立来访登记,定期开展电话回访。建立办事群众来访登记台账,制定满意度回访机制,定期对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廉洁自律等进行电话抽查回访,听取办事群众心声,采纳合理意见建议,改善社保经办中的不足,有效的提升了社保服务质量。

  三是创新业务经办,社保业务移动办理。大力推广“智慧泸州社保”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社保自助一体机、社银一体机、基层服务平台等实现参保、缴费、查询个人社保业务;通过与参保单位签订“授权办理社会保险事项协议书”,实现用人单位自助办理审核职工增减、缴费打单、信息变更、开具参保缴费证明等日常业务,截至2019年7月,已有445个参保单位签订了授权协议。真正做到了社保业务“指尖办”“就近办”“24小时网上办”。

  四是开展证明清理,减证服务更便民。严格按照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能通过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验的证明事项逐一清理,一律取消。经清理,叙永县社保局无县级证明事项和本部门自行设置的证明事项,清理出市级(含市级)以上本单位实施的证明事项共计21项,其中应当取消11项,已取消11项。在证明事项取消后安排专人对四川省政务一体化平台、服务窗口中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提供资料清单进行核对优化,确保不出现要求提供或开具已取消的证明事项。(叙永县社保局)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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