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4-08


近日,泸县海潮镇加强了对水上交通安全的检查力度。4月3日上午,海潮镇党委书记田伟、镇长温国平同分管安全的副镇长一起,对海潮镇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了“清明节”节前安全检查,安办工作人员陪同。在“清明节”期间,安办工作人员轮流值班,每天指定专人对水上交通安全进行突击检查,以求进一步夯实水路安全。
海潮镇一直把水上交通安全作为全镇安全生产的重点之一,抓紧、抓好、抓落实。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贯彻落实方针政策。开年来,全镇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把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了安全生产检查,把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加大了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
强化安全责任管理。海潮镇“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真抓落实,切实做到船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镇、村、船主三级安全责任制,签订《乡镇船舶安全生产责任书》15份。真正建立起了水上船舶安全管理责任网络体系,全面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
加大检查处罚力度。海潮镇配合海事部门,采取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严查勤查。对发现的各种隐患,登记建档,定人员、定期限认真整改。给所有船舶建立船籍档案,做到一船一档,并制定出台《客渡船考核细则》。每逢赶场天都要在重要码头进行客渡船舶安全检查,对砂石船舶每月拉网式检查一次。与船舶业主建立通报机制,在相关部门检查后对存在问题的地方立即进行通报,并责令业主即刻落实整改,严格执法。一年中配合海事部门检查船舶110余艘次,警告20余艘次,下达整改通知20份,处罚客渡船2起、砂石船11起。
有力维护了水上交通安全和船舶安全管理秩序,圆满完成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全面实现了2013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开门红”,取得无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无人员伤亡的优良成绩。据悉,海潮镇已连续数年荣获泸县船舶管理目标考核一等奖。(海潮镇 孙孝平)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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