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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马镇:“评优警劣”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4-19

  近年来,泸州市纳溪区上马镇积极构建以“评优警劣”制度为核心的干部管理体系,着力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干部队伍管理科学化,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正反向”制定优劣标准。将全镇机关干部纳入评选范围,分别从正向和反向制定优秀干部和需要激励干部的评选标准。正向即从工作实绩、群众公认、领导认可三方面,逐项核实综合评分,每季度选出三名优秀干部。反向则实行一票否决,凡有受党纪政纪处分、该季度旷工3天以上或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个人业务工作被主管部门或目标办通报扣分、工作作风不正缺乏责任心拒不改正等情况的,均纳入需要激励范围,人选名额不限。

  “三步骤”确保结果服众。通过“提名推荐、民主测评、党委研究”三个步骤,确保每季度评选出的优秀和需要激励的机关干部能够服众。首先,根据镇机关干部该季度的现实表现,对拟评优人选,由个人自荐或分管领导、部门推荐,书面报镇党政办备案,需激励人选则直接由分管领导提名备案;其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末召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进行“评优警劣”民主测评;最后,由镇党委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结合推荐或提名情况以及该同志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确定最终名单。

  “四挂钩”严格奖惩逗硬。设置“标杆榜”和“警示榜”,公开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考评结果实行“四挂钩”,即与绩效奖励、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工作岗位相挂钩。对“季度干部之星”给予300元的一次性奖励,并优先评优评先。对“需要激励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年内被评一次的,扣除年终绩效考核分值10分并酌情调整工作岗位;被评两次的,直接待岗学习,不再负责任何工作,只发放基本工资,年度考核等级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 截至目前,共评出“季度之星”18人次,“需激励干部”2人。(谢欣珏 戴明桂)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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