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1-20
日前,笔者从泸州市纳溪区民政局了解到,该区在1月18日前,已将1月城乡低保金、农村五保金、优抚资金和中央、市级元旦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资金等共计1151万元全部拨付到位,所有资金在春节前全部打入城乡困难群众个人帐户。
据了解,中央省市各级都重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为进一步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决定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两节生活补贴。纳溪区根据上级部署,迅速研究制定了补贴发放办法和工作措施,财政、民政部门认真审核补贴对象、规范发放程序、公开补贴标准和范围,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在2012年春节前将各项资金和补贴足额发放到城乡困难群众手中,让城乡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据悉,该区1月共有在册城乡低保对象23138名、农村五保对象727名和重点优抚对象1510名。此次中央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200元,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360元。市级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9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70元,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100元。(完)纳溪区民政局 曾晓波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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