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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来了 昨日起到四月末严禁买卖野生河鱼

川南在线2010—2019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2012-02-02

    (记者 肖刚)成都商报记者前日从省水利厅获悉,从昨日起到4月30日是四川禁渔期,全省范围内所有天然水域禁止捕捞鱼类,销售和收购野生河鱼也将被严格禁止。

    今年四川省春季禁渔时间为2月1日至4月30日,禁渔范围包括全省所有天然水域。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及雅安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禁渔期,禁渔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方式的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活动,禁止扎巢取卵、挖砂采石,禁止销售和收购野生河鱼。

    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重要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交界水域的检查,加大对天然水域、渔港码头、水产品市场、涉渔餐馆等的执法检查力度,在禁渔期做到“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河鱼”的目标。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可与四川省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联系,电话为028-87774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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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季禁渔第一枪 卖胭脂鱼的挨了

    昨日是春季禁渔的第一天,位于长江上游的泸州市率先打响了今年春季禁渔的第一枪。全市150余名渔政执法人员参与了各大江河、鱼馆、市场禁渔大检查。检查过程中,一渔港因非法经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被查。

    昨日上午11时,渔政执法人员对龙马潭区“鑫意渔港”进行突击检查。在暂养池里,执法人员发现一条重1.6公斤的胭脂鱼。经审讯,业主并未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胭脂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即使这条鱼是人工养殖的,也需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泸州市水产渔政局负责人表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重罚。目前,此案已移交龙马潭区水务局处理。(完)周松柏 记者 张柄尧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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