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8-16

为贯彻落实泸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云锦市场监管所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履职,三举措落实防控工作。

一是做好宣传培训。近日,云锦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云锦辖区各村(社区)主任、食品安全协管员、农贸市场负责人、鲜肉及冻库经营者、各餐饮行业包括农村厨工等100余人,参加云锦镇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会上,云锦市场监管所所长刘丽娟向参会的各村(社区)主任、食品安全协管员、农贸市场负责人、鲜肉及冻库经营者、各餐饮行业包括农村厨工做宣传,内容是《食品安全法》中有关肉类销售的要求,严禁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严禁随意处置餐厨垃圾甚至用餐厨垃圾喂养生猪。此次培训会,还邀请了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崔股长采用讲解和播放PPT(幻灯演示)的方式进行,生动有趣,浅显易懂,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会后,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考试,对参训人员培训知识吸收情况进行系统测试。

二是加强监管。云锦市场监管所对辖区三个农贸市场及市场内30家鲜肉销售、13家卤肉加工经营户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其销售的鲜肉是否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是否进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市场内是否按时进行消毒。对85户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检查,查看购进鲜肉等食材是否进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记录登记,要求其禁止将餐厨剩余物(泔水)提供给生猪养殖户喂养生猪,同时采取妥善措施处理泔水,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对7家冻库开展检查,查看是否定期消毒,是否进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是否记录清楚、完善。

三是发放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告知书,签订责任书。要求经营户严禁从非洲猪瘟疫区购进、销售猪肉、冻品和其他猪肉制品;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猪肉和无合法来源的猪肉制品,一律不得采购、加工、销售;必须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猪肉及其制品,并按要求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无检疫合格证的猪肉一律不采购,发现来自非洲猪瘟疫区的猪肉及其制品,需立即向云锦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兽防站)报告;积极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和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食品安全法》中有关肉类销售的要求也印制在告知书中,向鲜肉经营户进行宣传。(赖丽)
编辑:温华谯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