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4-06
从泸州市住建局传来消息:泸州将专门设立建筑业发展专项基金,每年不低于500万元,用于建筑业企业升级增项、创先争优、法律援助、建立省外产业基地、培训教育等。
据悉,泸州对在市内实施并购重组的企业,并购后注册到泸州的,年入库税金在5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增长10%以上的,受益财政按并购资产的0.5%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资质等级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的建筑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此外,对规模建筑企业也将按年度产值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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