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4-18
随着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完成,村(社区)“两委”成员已配备齐全,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村(居)民小组长改选随之完成。为更好地应对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呈现出的新问题和村级干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等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确保圆满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长兴镇14个行政村(社区)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多举措强化村(居)民小组长的管理和考核。
一是建章立制。根据各村(社区)实际制订村(居)民小组长考核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分工,量化工作实绩;定期不定期召开村(居)民小组长会议,通过“村规民约”,明确小组长的职责和责任,切实做到有章理事,照章办事,依法办理。
二是培训提高。村(居)民组长产生后,我镇14个村(居)委会分别对130个村(居)民组长进行岗前培训,主要围绕农业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技术等内容,注重培养村(居)民小组长的法律常识、劳动技能和使用技术,提高致富带富能力,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强化考核。村(居)民小组长报酬根据各村(社区)制定村(居)民小组长年度考评办法进行落实,由镇、村两级统筹发放,村党组织负责具体实施。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励发放的重要依据,奖优惩懒。同时,对表现突出、业绩较好、群众满意的优秀村民小组长列为村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符合入党条件的及时吸纳到党组织中,对符合村干部任职条件的(未兼任村干部的),可按规定程序选拔进村“两委”班子。(杨秋)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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