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晚报 发布时间:2012-02-28
根据《通知》,2012年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四级联考”)工作将集中安排两次。其中,上半年笔试时间为4月21日;下半年笔试时间为10月28日。法院、检察院系统公招与下半年“四级联考”同步进行。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时间为4月22日。
《通知》中强调,在报考条件方面,凡国家承认的学历都应纳入招考范围,不得设置全日制、国民教育或普通高等院校等限制性条件;公务员招考的年龄条件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内”,不得随意缩小公务员报考年龄范围。
在专业条件方面,招录机关报批考录方案时,应对专业条件提出明确的认定标准和界定范围。没有较强专业要求的职位,尽量设置“专业不限”或专业大类。《通知》中特别指出,今年将不设专业科目笔试,如确因职位工作性质特殊,可在面试中增加专业测试。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公招还有一个显著特点:根据《通知》,省直党政群机关和省委、省政府直属参公事业单位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应全部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而根据去年的相关要求,省直机关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为不低于85%。此外,《通知》还要求,市(州)以下机关特别是县乡机关招录公务员,应积极采取措施,吸引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市(州)直机关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由市(州)自定。(完)胡锦枫 蒋成然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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