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听网 发布时间:2019-09-06
记者从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四川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发出通知,明确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的发放对标、发放标准等。
《通知》明确,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以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为准),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按规定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同一专业技术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职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等级分为高级、中级、初级的,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
证书没有标注高级、中级、初级或未分等级的,按照省人社厅《关于部分专业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明确的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应执行补贴标准,即:取得职业资格可聘高级、中级、初级(助理、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未明确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标准按1000元执行。
为加快推进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一网通办、一次办结,补贴资金将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到个人。(记者 熊腾)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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