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3-06


2011年是认真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隆纳高交大队在总队、支队的正确领导下,在泸州市政府的支持和各相关部门、友邻单位的协作配合下,经全体民警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围绕安全生产这项中心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2010年国务院23号文件和省政府59号文件规定,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以各类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为抓手,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得到有效控制,杜绝了辖区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了2011年初泸州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获得了泸州市政府的通报表彰。
隆纳高交大队在此前的工作中,结合大队实际情况,主动汇报,积极争取泸州市政府的支持。作为泸州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单位,隆纳高交大队于今年初与泸州市政府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控制各项生产安全事故指标,将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各项工作取得新好成绩。2012年,隆纳高交大队将认真部署,继续加强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交通事故预防措施,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在大队辖区的发生,为人民群众出行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完)隆纳高交大队 周强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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