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日报 发布时间:2012-03-07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自贡市运管处加大对出租汽车拒载、甩客、宰客等违规行为治理力度,市运政执法支队经过查实,对两名出租汽车驾驶员实行了取消其从业资格的处罚。
前不久,一名旅客从市汽车客运总站搭乘龚某的出租汽车前往露水湾,龚某十分不愿意载客前往该地。龚某将乘客载到离检查点300米处的市交通运输局楼下后,称该车出现故障需要修理,将乘客强行赶下车,其行为属于典型的甩客。后经运政执法人员查实,该出租汽车在甩客后继续从事营运,并未前往修理厂进行维修。
市民宋先生在贡井区青杠林拦下一辆出租车,准备前往长土镇政府,驾驶员徐某表示需要10元车费,且不使用计价器,如若不然则拒绝宋先生上车。后经过查证,徐某的行为属于明显的宰客、拒载,并且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
针对龚某、徐某的行为,市运政执法支队对其进行了严厉处罚,予以注销该两驾驶员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两年内不得再次申领,并记入个人从业不良记录。(完)周嘉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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