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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川南在线2010—2019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2-03-09

    昨(3月8)日,记者从泸州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2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212号)要求,从2012年1月起增加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力争在3月15日前兑现1-2月份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3月起纳入正常发放。

    泸州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给记者介绍,2012年是泸州市连续第八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其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2011年12月31日前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

    据了解,本次增加基本养老金延续了普调和特调相结合的办法,普调标准为每人每月115元,按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同时,对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退休前在聘的高级职称等人员给予倾斜。(完)雷朋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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