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2-03-09
“要不是碰见警察,而是碰上坏人,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几天前,居住在宜宾县县城北新区的曾先生年仅6岁的女儿小花(化名),看错了起床时间,凌晨1点就出门上学,巡逻民警发现后,及时将她送回了家中。
据天池派出所介绍,3月6日凌晨1点许,天空下着毛毛细雨,派出所民警像往常一样在大街小巷巡逻。当民警巡逻至辖区城北新区南山星城转盘处时,一个娇小的身影吸引了他们的视线,一个小女孩背着书包,站在环城公交车站点等车。
民警以为小女孩是离家出走或迷路了,来到小女孩身边询问。结果才知道,小女孩名叫小花,才6岁,系宜宾县育才路小学一年级学生。小花说自己正在等公交车去上学。民警一看时间才凌晨1点15分,遂决定将小花送回家中。
原来,懂事的小花上小学一年级后,就一直独立上学。为了早起不惊醒父母,自己设置了闹钟起床时间。3月5日晚,小花误将起床时间7点设置成了零点35分。3月6日凌晨闹钟响后,小花以为起床时间到了,便背起书包出门上学。(完)康小兰 钟维聪 陈章采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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