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3-12
为进一步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持久战”,泸州市合江县 九支镇3月9日召开整治工作促进会。会议针对前期环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多方不足与问题,通过长时间讨论形成“五应该”、“五必须”共识,以确保场镇环境与农村面貌洁净如新成为常态。
“五应该”:一是“应该把握一个新动向”。 深入持久地、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二是“应该转变一个新观念”。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只是搞清洁卫生,也不是一项突击性工作,而是一项长期性的服务性工作 ;三是“应该培育一个新思路”。“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形成齐抓共管城乡环境整治大格局; 四是“应该实现一个新突破”。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干部教育管理、效能建设、民生工程、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一系列工作相结合,共同促进,科学、协调发展; 五是“应该逗硬落实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效能问责的相关规章制度。
“五必须”:一是“必须抓住一批人”。 城乡环境整治绝对得有一批相当能干的管理人员和一批热爱环卫的队伍,必须对这些人的工作实行日量化月考核,充分激发和调动其所有潜能,让其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二是“必须整治一批人”。城乡环境整治既然是一场战役,那就容不得一切刁人、恶人、对着干的坏人,必须依法整治好这一批人,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基、铺路、清障; 三是“必须教育一批人”。城乡环境的千年陋习突然经历“革命”,并非易事,必须想尽千方百计增加绝大部分人的环保知识、卫生知识、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 ;四是“必须管理一批人”。重点是管理好参与整个工作始终的管理人员、机关干部,特别是城镇综合执法人员,务必严格要求他们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管理好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坚决不得让其有损毁各级党、政形象的言行发生; 五是“必须奖励一批人”。奖优罚劣,坚持公开、公正、合法、逗硬的检查考核办法,重奖一批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有功人员,处罚一批失职、渎职的“问题人员”。(完)王晓梅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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