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5-14
近日,经过***古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正式批准,古蔺县法院增设内设机构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设庭长一名(副科级),专门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这是针对古蔺山区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特点设立专门审判庭的一次有益尝试,为泸州市首例。
据悉,该审判庭主要具有以下职责:宣传贯彻交通及交通事故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接受、审查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申请,依法进行司法确认或裁定驳回申请,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公安交警部门进行调解。协调配合交警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调解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受理、审理、裁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设立后,能够在人员配置、时间、专业知识和经验上得到充分保障,有效提高案件审理的效率和质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利益。(李迁)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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