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09-16
因为房门打不开,房客酒后怒砸酒店服务台,惊动了警察。而令醒酒后的房客更为后悔的是,他的外甥在与警方交涉过程中因行为过激触犯刑律。
日前,经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高某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妨害公务罪。
而事情的起因竟是因为一件小事引起。据高某回忆称,2018年7月31日22时至24时左右,他和舅舅等人在隆昌喝酒后,回到了位于东兴区的一家酒店的房间。后舅舅发现房间门打不开,舅舅便下楼来到前台,质问工作人员为什么房卡打不开门,并用手推倒了桌上的办公工具,把前台的电脑显示屏还有键盘鼠标摔在了地上。当时,他还曾上前去劝阻舅舅不要这样做。
之后,民警来到了酒店。在舅舅的房间里,当他看见民警欲拷走舅舅时,为了不让民警将舅舅带走,他用手去阻止,在这个过程中,手用力也很重,且用手推了民警的身体,然后又顺势抬脚踢了边上一名民警。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8月1日凌晨4时许,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西林派出所接110指令后,派出所民警和辅警多人赶至现场处警,并依法对打砸财物的孟某进行传唤,孟某拒不配合。处警民警在强制带离孟某时,被告人高某多次阻拦、冲撞处警民警执法。经处警民警多次警告后,被告人高某仍对处警民警进行踢打、推拉,致使一名民警和辅警手臂受伤。
法院认为,高某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记者 高波)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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