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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查处首例智能电表窃电行为 偷电4千度

川南在线2010—2019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3-05-22

泸州市查处首例智能电表窃电行为 偷电4千度(图1)

工作人员给记者展示被动了手脚的智能电表。

  5月14日,国家电网四川泸州电业局查处一起利用智能电表“心脏搭接”窃电案件,泸州电业局技术人员用检测设备对该智能表进行检测,发现该用户自去年9月7日至今年5月14日期间,共窃电电量4032kwh(度),证据面前,该用户不得不认“栽”,并补交电费和违约电费共计1.9万余元。据了解,这是智能充值电表在全市推广使用以来被查获的第一例技术型窃电。

  用电异常 邻居揭发“串串香”

  5月14日,国家电网四川泸州电业局客户中心用电检查人员接到群众反映,称位于泸州市江阳区稻子田的一住户“用电异常”。“这家住户晚上经营串串香,为何电价跟我们一样都是按照居民用电收费?为什么不是商业用电呢?”带着这样的疑问,稻子田小区的住户向泸州电业局客户中心进行投诉。

  “在接到群众的反应后,我们5名工作人员去了现场,对这家用户的电表进行外观检查,并未发现有何异常。”泸州电业局客户服务用电检查专责刘涛说,该住户把自己家里改成了餐馆卖串串香,用电还是居民用电,确实存在‘高接低’的现象,“当时我们查询后发现,这家住户的用电量确实存在异常,2012年9月份之前每月都是用600多度电,但是到了9月份那个月竟然只用电100度,而且他们仍然是正常经营,就觉得很奇怪。”于是细心的检查人员怀疑问题可能出在电表内部。

  校验电表 计费只有六分之一

  电业局人员将电表带回校验,终于揭开了奇怪电表的神秘面纱。原来,这只智能电表已被人动了手脚,经过“心脏搭桥”后,该电表计费只有正常的六分之一。

  在计量中心,技术人员对该住户的电表进行了测试。测试显示,住户谢某在2012年9月7日至2013年5月14日,共计224天,窃电电量为4032度。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谢某承认了自己确实请街边电工对电表动过手脚。

  补交电费 将补交1.9万余元

  据了解,因谢某认错态度较好,泸州电业局已免于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谢某将补交电费和违约用电电费共计1.9万余元。

  “现在的智能电表具有反窃电功能,相关仪器可以检测到具体开盖的时间,时间可以精确到分秒”泸州电业局新闻中心主任何杰告诉记者,“窃电者还是不要心存侥幸,窃电行为是犯法的”。

  律师说法

  窃电按盗窃罪量刑标准

  四川大山律师事务所黄斐律师表示,窃电属于盗窃的一种,盗窃的金额大小有不同量刑幅度。作为帮助窃电的电工,也应追究其责任。

  除此之外,我相关法律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低接高用,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熊廉 柯柳宇)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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