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6-13
为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工作,6月13日下午,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车管所二楼会议室组织开展泸州市首次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学习。首次参加学习人员共计50余人。
此次审验教育学习对象主要是针对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以及校车驾驶人等。
为认真开展此项教育学习活动,泸州交警专门抽调支队车管所所长郭家齐、民警王凤贤,政监科副科长岳建军、民警黎成集,交管科副科长罗其杰组成教师团队,收集、整合公安部、省、市各级制作下发的视频、课件、读本等资料,汇编本市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每月进行事故、交通违法特点和规律分析自行组织教学内容,并于每周二、四下午2:00开始在支队车管所二楼大会议室集中授课。(章烈)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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