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6-14
湖南省麻阳县两名官员因贪腐案件被抓后,涉案单位分别召集班子成员召开会议,“统一思想”研究替两被抓官员说情的事情。之后,还出具公函给办案法院。公函称,该同志正值为党和人民作贡献的有为之年,其业务素质也较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判决。(据6月14日《法制日报》)
单位与单位间因工作联系发公函本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但发公函为贪官求情真可谓是把人雷得外焦里嫩。据记者调查这咄咄怪事,麻阳县文广局居然还不是首创,类似的情况在2008年的湖南省湘阴县商业总公司和2012年的湖南省株洲市房管局均曾出现。笔者在大开眼界的同时也不得不感叹这些部门的手是不是伸得也太长了点。发公函为贪官求情,摆明了就是对司法审判的干预,先不说干预的效果如何,至少这样做的动机就值得让人深思。
不管涉事官员的人缘有多么好,也不管他的能力有多强,只要触犯了国家法律,都不能够将功抵罪,更何况是人人痛恨的贪腐行为。单位发公函为贪官求情,不仅是一种政府机构的乱作为,更是对官员犯罪的纵容,不管是在单位还是在公众中会照成极坏的影响。
毋庸讳言,保护干部思想在很多单位甚至领导的思想中都存在,只要是自己的部下出了事,单位就要作为坚强的后盾,领导就要体现出关怀下属的“情怀”,八方协调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实际上这种“保护”干部的思想很不恰当,这不仅不是保护干部,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助涨了干部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只有对涉事犯浑的人员不护短,才能让其他存有“非分之想”的人员警醒,整个干部队伍才能从这件事得到启示,只有让每一个人都切实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才是真正的保护干部。(作者:泸州市龙马潭区英伦年华小区 陈豪)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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