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7-21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9日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司法解释称,明确规定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也就是那些人称“老赖”的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予以信用惩戒,不仅在互联网上向社会曝光其信息,而且由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对其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进行惩戒。该规定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新京报讯,7月20日)
在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会无奈的发现往往欠钱的人比讨债的人更理直气壮;明明赢了官司的受害者却难以拿到赔偿的现象也屡见不鲜;甚至在面对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拒不履行偿还义务的人也大有人在。那么是什么给“老赖”提供滋长的温床?怎样才能根治“老赖”现象?这些都值得我们深思。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法院2008年至2012年执结的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案件中,70%以上的被执行人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自动履行的不到30%。。这两个数据让人震惊,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怎么这么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在如今却成了一个需要用法律法规来强制执行硬性规定了呢!
“老赖”、“老赖”因为有利可图才会“赖”,因为社会舆论道德对他的约束力轻微才会“赖”。试想如果“赖”的成本远远大于洒脱担责的成本,“老赖们”还会“赖”,还敢“赖”么?由此可见,信用体系的建立已刻不容缓。要根治“老赖们”,就只有强力的打击,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最高法院的规定让“老赖们”再也无所遁形。它一方面体现了我们执法观念的进步和对社会资源的整合,另一方面它也反映出我们国家政府对社会诚信的关注,和对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决心。当然想要真正的根治“老赖”还需要更多的时间,也需要各方面配合,全社会参与,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和诚信的建设。
笔者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监督之下,“老赖”必将退出历史的舞台。(作者:宜宾市翠屏区高店镇组宣办 蒋佼伶)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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