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8-21
记者昨日从泸州市江阳区公安分局获悉,今年年初至今,江阳分局经侦大队全力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强势推进“打假打传”专项行动,积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截至目前,全区共破获涉假类经济案件14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8人,取保候审8人,收缴假酒4000余件,涉案500余万元。
据警方有关人士介绍,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名牌产品”、“专利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等危害创新发展的犯罪,同时对制售假冒伪劣日化、家电、日用消费品等危害扩大内需和职工就业的犯罪,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妇幼用品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制售假冒伪劣汽配、机电、消防器材等危害生产生活的犯罪,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危害粮食安全和农民利益的犯罪等五大类假冒产品进行重点打击。警方表示,欢迎市民积极举报,有线索者可以直接拨打110。
典型案例:
1、今年2月,经侦大队接群众举报,称蓝田街道有一农家内,有人正准备转移大量假酒。经侦民警迅速展开搜查行动,在现场缴获国内顶级品牌的假名优酒97件,涉案金额达100万余元。民警发现,作坊位于一普通农户家中,屋内堆满了回收的废旧酒瓶,脏乱不堪。
据嫌疑人王某交待,从2012年10月开始,他便通过重庆等地组织包装材料,在泸州境内收购散酒2000余斤,然后在出租房里进行包装加工。之前曾将包装完成的100件酒运送给中间人进行销售。
2、3月13日,经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在江阳区大山坪南阳花园小区出口处挡获嫌疑人李某驾驶的面包车,当场查获52度、38度某名牌假酒十余件,涉案价值6万余元。
3、上半年,经侦大队接泸州某品牌酒西藏日喀则地区经销商曾某报案,称其在日喀则城区发现大量假的52度该品牌酒。经调查,这些假酒是从日喀则市山东路新船城批发部流出的。经初查,日喀则市山东路新船城批发部的负责人徐某涉及此案,正在大量销售该品牌假酒,价值达5万元以上。(赵玲 泸州晚报记者 柯江红)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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