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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广告错位陷“信任危机”

川南在线2010—2019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3-08-29

民营医院广告错位陷“信任危机”(图1)

  到繁华的路段走上一圈,铺天盖地的广告单便迎面而来,其中不乏各种民营医院的“厚册子”。一边是漫天的宣传册,一边是媒体的频频曝光,民营医院一直被诚信危机所困扰。

  伴随着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医疗服务竞争的时代已经悄然而至。如何做好宣传策划,增强医院的市场竞争力,成了各医院头疼的问题。

  一个好的宣传方式能让医院如虎添翼,然而,一种错误的宣传导向也会使医院逐渐陷入声名破败的怪圈。昨(28)日,记者走访发现,一些民营医院为了吸引消费者目光,竟然在医疗广告上大打“擦边球”。

  广告内容任由发挥?

  市民李女士带7岁的儿子逛街,随意接了一本宣传书册,虽然孩子并不认识几个字,但却对书中的图片感兴趣,指着问李女士:“妈妈,这是什么?”这让李女士感到非常尴尬。“书中的图片很不雅,而孩子还处在对什么都好奇的阶段,这让我怎么解释?”

  不仅图片尺度较大,当中一些有色内容也让人无法多看。随意翻开一份宣传书册,除了介绍不孕不育、健康咨询、水果营养外,“小S自诩最紧人妻,大谈闺房秘事”“爱他更要爱自己,选择人流非儿戏”“一夜N次郎”等广告词直白的出现在册子中,而当中的笑话更无下限,各种露骨应有尽有。

  有些发放人员为了完成任务,甚至将一本本带有情色、暴力的册子塞进小朋友手中,这是许多家长不能容忍的。

  据一位民营医院工作人员透露,宣传册几乎每月都会有新的出现,会派人到人流集中的地方去发放,商场、超市附近是首选,发完后会重复拿取,工资一般按天计算。

  市民并不买单

  如此“煞费苦心”的广告穿梭于大街小巷,虽然在有意无意之间提升了医院的“知名度”,但能否得到市民的认可?“我们也就随便翻翻而已,里面的内容让人觉得这不是好医院该有的。”记者随机采访了市民张先生,他如此说道。而谢女士笑着说,书册中的很多广告词,会成为朋友之间的玩笑话,“你是不是有问题哦?该去某某医院看看!”

  通过采访发现,很多市民觉得做这种广告的医院不太靠谱,还是喜欢到走正规路线的医院去看病。“大家都知道那是干嘛的医院,被人碰见多不好意思!”李先生表明,还有面子问题。

  擦边球 怎样打?

  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记者仔细观察后发现,这些宣传杂志既没有刊号,也没有出版单位,更无法查清是否审查机关进行过相关审查,属于非法刊物。

  且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章广告准则第七条要求,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由于广告中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是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违背,所以以上情形自然是法律不能允许的。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唐扬告诉记者,虽然法律有相关明文规定,但一些医院仍然大打“擦边球”。“本来只应该在内部发放,但他们却免费发给了市民。”他说,有些医院是利用医院内部学习资料,来打广告的幌子。而由于当中内容鉴定麻烦、外地印刷不利于取证、发放点分散,所以给查处也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而现在的查处工作由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行,支队负责监督。

  翠屏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也向记者证实,他们去年就查处了一例违反操作的医疗广告。

  民营医院≠广告医院

  广告错位让一些民营医院遭受不良影响,而只有“责任”,才能将自己医院的“诚信危机”化险为夷。

  技术、服务、价格、宣传是医院提升自我形象必不可少的要素,而其中前三位是内力,最后一项是外在能量。一位长期从事医务工作的医务人员告诉记者:“像我们这种小型医院,条件相比大型医院是有些差距,我们只能通过良好的服务来与患者沟通,那些遍街撒网的方式我觉得很不可取,应该要有拿得出手的‘正能量’宣传。”

  唐扬也表明,如果要用宣传为医院树立更好的形象,最好选择正规的、具有权威性的媒体进行广告投放,并努力规范自己的行为,达到名利双收。(何静 周亚秋)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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