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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昭夏:“拆错了”的房子不应成为“糊涂账”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9-07

  8月27日4时许,舒兰市民张晶在南城街附近一无人居住的平房被一伙人莫名拆除,她直到当天17时许接到邻居电话才得知,张晶来到派出所报案,结果民警告诉她,开发商准备拆别人家的房子,结果错把她家的房子给拆了,而且拆迁的人早上就来报过案,承认了自己误拆别人房子的事实。(《新文化报》9月5日)
 
  真可谓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本来要拆别人的房子,这位居民也算是“倒了大霉”,一不小心房子被误拆,虽说这个房子暂时没人居住,短时间内倒不会给居民的居住问题带来多大的不便,但是其反应出的问题却非常恶劣,在房子被误拆以后换来地居然只是“拆错了”的理由,难道在拆之前,相关部门没有进行彻底的调查,而是不管不顾地乱拆,以致于出现了误拆的情况,相关部门岂能如此的不负责。
 
  作为部门来说有相应的职责,就应该履行相应的义务,这样才能够保证人民的权力受到维护,然而现在这个事件中,却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受到了侵害,相关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很明显不能仅是“拆错了”然后就能不了了之,对于这个事件应该有后续的处理,居民的损失由谁赔偿?怎么赔偿?启动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机制,务必要给此位居民一个明白的说法,这样才不会因此事件伤了百姓的心,同时也维护了执法的威严性,保证以后的工作能够有序地运转,为公正执法提供条件。(四川省古蔺县丹桂镇人民政府 张昭夏)

编辑:陈非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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