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2-03-14


身份证信息上莫名被人留下一段“在2004年,因犯盗窃在昆明服刑三年”的记录。当年就读学校证明,小伙子一直在学校读书,还参加了高考,不可能在昆明坐牢。
一个是校园学子,一个是监狱囚徒,本是两种不同身份的人,却因为同一个身份证号码,而上演了一出真实版的“变形记”。26岁的泸州小伙孔维清13日向记者道出了这一件离奇之事:自己的身份证信息上,竟被人无端留下了一段“在2004年,因犯盗窃被判服刑”的记录。突如其来的案底,不仅让他在同事面前有口难辩,甚至连与女友商定好的婚期,也只能被迫推迟。
傻眼住酒店得知曾坐3年牢
2005年,孔维清在参加当年的高考失利后,他与家人一道前往广东求职。其间,曾陆续在深圳、广州两地工作。去年11月,孔维清跳槽到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喜来登酒店。入职时,酒店要求其出示无犯罪记录证明。孔维清便托朋友,前往户籍所在地合面镇派出所办理。在等待期间,酒店人事部通过盐田梅沙派出所查询获知:2004年12月18,“孔维清”因在昆明市偷盗通信光缆,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目前已出狱。
“啥子,我服过刑?”得知自己竟在犯罪记录上留有案底,孔维清彻底傻了眼。“2004年,我还在老家读书,咋个又跑去昆明坐牢了呢?”
怀疑罪犯“克隆”了自己
为证实自己清白,孔维清再次到盐
田梅沙派出所,要求查看自己的犯罪记录。“犯罪人身份证的名字、号码,都和我一模一样,但是照片明显不是我本人。”
即使自己心里明白,犯罪人并非自己,但犯罪记录上的案底,却始终如一道“紧箍咒”困在孔维清的头上。无奈之下,孔维清只能四处收集人证和物证,以证实自己不曾犯罪。既然诸多证据均表明,自己并未犯罪,“那么犯罪记录上的案底是从何而来?犯罪案底上的人又是谁呢?”这是一直困扰着孔维清的谜团。在经过多方咨询后,孔维清怀疑,自己的身份证信息或被他人盗用了,才会留下这段“莫名其妙”的案底。
郁闷女友闹着推迟婚期
在孔维清收集的物证中,还有一张当年他复读的江南职中为其开具的证明,并加盖了公章。上面显示:2005年2月2日至2005年6月8日,孔维清确在该校就读,期间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经记者查证,该证明确由江南职中开出,而孔维清当年的班主任许桂兰老师也证实,“2005年,他一直在我班上读书,还参加了当年的高考,不可能在昆明服刑。”
不过,即使有物证,但同事仍对他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甚至连处于热恋中的女友,也明确表示,“不把事情弄清楚,原定的婚期就暂时推迟。”
证据
“当时在读书,不可能服刑”
高考准考证成最有力证据
昨日上午,在接受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采访时,孔维清出示了一张2005年的高考准考证。从上面可看到,当年6月他曾参加了“四川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统一考试”。孔维清称,在2004年他还参加过一次高考,失败后曾短暂到深圳楚天酒店上班,其间从未到过云南。后回到泸州市江南职中复读,并再次参加了2005年的高考。“如果犯罪记录上的人是我,那当时我正在云南服刑,怎么可能会出现在四川的考场中呢?”
谜团
昆明警方:
犯罪人熟知其个人信息
孔维清告诉记者,此前,他曾向案件受理地所在派出所——云南省昆明市土桥派出所,询问过犯罪人的信息。“当时负责办案的民警告诉我,在整个抓捕和审讯过程中,犯罪人对我的个人信息非常熟悉。”但由于犯罪人已经刑满出狱,其真实身份很难被查实。
昨日,孔维清已将自己收集到的证明材料,提交给了纳溪区公安分局,并申请撤销案底。负责受理此事的警官李仲华表示,从证明材料上看,孔维清确实是被冤枉的。但由于孔维清犯罪记录上的案件,是由云南省昆明市土桥派出所经办,“按照规定,案件撤销只能由案件受理地所在派出进行办理”,因此孔维清需要等待的是,土桥派出所在核实和查证后,为其撤销案底。
同时,李仲华告诉记者,目前纳溪区公安分局,已与昆明市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已将孔维清的证明材料快递给对方,“他们也正在进行查证和处理,估计近期将给出结果。”(完)廖金城 周亚强 雷朋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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