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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正式启动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10-30

  为了进一步完善保险合同争议调解工作,探索和构建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法〔2012〕307号)精神。经协调沟通,反复研判论证,龙马潭区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泸州市分公司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并制定了《龙马潭区人民法院、人保财险泸州市分公司诉调对接工作方案(试行)》指导工作,10月27日举行了授牌仪式。

  《方案》规定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调解实务及标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其中,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内设置人保财险泸州分公司“诉调对接调解室”,保险公司向调解室派驻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适用诉调对接的保险纠纷案件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与保险公司发生的保险合同纠纷;涉及被保险人、保险公司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涉及保险公司的其他纠纷。人民法院根据化解纠纷的需要,对诉至法院的纠纷采用立案前委派和立案后委托调解等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高效、低成本地解决纠纷。

  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是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便民利民宗旨,进行创新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目的在于为保险纠纷当事人提供更多可选择的解决渠道,高效、妥善地为当事人化解纠纷,实现权益。该机制遵循有利于实现公正自愿的原则、有利于实现高效便民的原则、有利于实现低成本和及时履行的原则。(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谢红)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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