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上半年推出居民阶梯电价 四川近期听证实施方案

川南在线2010—2019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2-03-29

  四川是全国三个试点省份之一,新方案正在调整完善

  (记者 梁现瑞)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在会议上表示,今年上半年各省将陆续推出居民阶梯电价。作为全国三个试点省份之一,四川阶梯电价新方案目前正在调整完善,近期将进行听证和成本监审,上半年内有望推出。

  2006年前后,四川、浙江和福建三个省份试点阶梯式电价。其中浙江、福建分三档,四川分四档。第一档电价浙江省电量为50度,四川省为60度,福建为150度。

  省发展改革委资源与环境价格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全省新的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基本思路是,以能否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来核定居民每个月的基本用电额度。旧方案是根据当地的收入水平来核定基本用电额度。

  相关新闻>>>

  上半年推出居民阶梯电价八成家庭电价保持稳定

  电量消耗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一定幅度实行二、三档电价,每度分别提高0.05元和0.3元

  据新华社沈阳3月28日电 (记者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彭森28日表示,居民阶梯电价要在今年上半年推出。

    彭森在沈阳召开的2012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间隙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居民阶梯电价的方案去年已经制定出来,并进行了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在去年应对新一轮物价上涨的过程中,方案又进一步做了调整。

    “居民阶梯电价的改革,比较好地体现了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改革方向,也体现了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和对收入分配关系适当调控的总体原则。”彭森指出。

    彭森说,国家的总体要求是上半年推出居民阶梯电价,各地可结合各自情况相机抉择。比如,不提高电价的“一档”电量所覆盖的居民家庭的比例国家统一确定为80%,但“一档”的具体电量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地还有一些工作要做,定价的方案、思路确定后,通过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后实行。

    森介绍说,中国居民用电中,大约5%的高收入家庭消耗了24%左右的居民用电,10%的高收入家庭消耗33%的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在电量分档上做了长期论证,对于“一档”电价所覆盖的80%的居民家庭,电价保持平稳,对于困难群体还给予免费电量;只有电量消耗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一定幅度,才开始实施 “二档”、“三档”不同电价,其中“二档”每度电价提高5分钱,“三档”提高3毛钱。(完)

编辑:马庆娟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