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县公安局玉蟾派出所查处一起卖淫嫖娼案件,依法行政拘留3人。
9月17日21时许,玉蟾派出所民警巡逻至玉蟾街道一建筑工地门口时,发现门口停放的一辆皮卡车伴随着车内晃动人影不停摇晃,十分诡异。民警上前查看,发现车内竟有两人正在进行卖淫嫖娼。随后,民警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查,17日当晚,武某(男,30岁,泸县人)驾驶皮卡车来到玉蟾街道某按摩店按摩。按摩了几分钟之后,按摩女刘某(女,43岁,纳溪区人)向武某推荐了一个“肾精保养”的项目。这个所谓的“肾精保养”,其实就是卖淫嫖娼的幌子,正合武某来按摩店的目的。两人一拍即合,并谈好价钱。
两人担心在按摩店卖淫嫖娼被查,便商量外出找地方。于是,武某驾车带着刘某外出找地方,转了一圈无果后,两人便来到一处僻静的建筑工地门口。就在两人正在进行卖淫嫖娼行为时,被例行巡逻民警发现,抓个正着。
随后,民警来到按摩店,传唤老板余某(女,40岁,叙永县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余某正是这起卖淫嫖娼行为的“幕后推手”。为了避免在按摩店内进行卖淫嫖娼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按摩店只是为嫖娼和卖淫提供“接头”地点,但是每成交一单“生意”,余某都要从中提成。
目前,武某和刘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4日和10日,余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2日;按摩店被责令停业整顿。(李良君)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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