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11-17
11月13日,省环保厅信访处到江阳区视察环境污染矛盾纠纷调解层级管理工作。
江阳区作为全省两个试点区县之一,区环保局在环境污染矛盾纠纷调整层级管理试点工作中积极落实六项举措。一是建立健全环境矛盾纠纷调整层级管理机构;二是依照法律法规确定环境污染矛盾纠纷调解范围;三是开展纠纷排查机制,建立信息收集渠道;四是摸索建立环境污染矛盾纠纷调解层级管理体系;五是分类整理环境矛盾纠纷;六是开设环保投诉视频接访。
省环保厅、市环保局领导在现场认真查阅了环境污染矛盾纠纷层级管理制度建设、调解专家库名单、环境污染矛盾纠纷专业调解团等相关资料的建档情况。一致认为江阳区环保局环境污染矛盾纠纷调解层级管理工作试点达到了预期效果,为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探索出了新路子,对全面推广矛盾纠纷调解层级管理起到了促进和典范作用。(江阳区环保局 吴海宗 陈雪)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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