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10-22

梁某某与其驾驶的面包车
10月16日凌晨4时57分,内江隆昌市金汤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名行人被撞伤。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并没有救助伤者,而是选择驾车逃离了现场。
接警后,隆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联合云顶派出所展开了调查。
调查过程中,办案民警通过走访排查、分析肇事车辆行车轨迹等方法,成功锁定嫌疑人驾驶的灰色面包车,并循迹追踪,查询到嫌疑人身份及其住所。
10月17日,民警赶往泸州市泸县梁某某住所外进行蹲守。当天凌晨,梁某某走出电梯时,民警上前将其控制。
“可能是昨天我老婆开车……”“哪个开的车?”“我老婆。”面对突然出现在眼前的民警,梁某某显得有些措手不及,在明知民警为何找他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辩称车是他老婆开的。经民警多次询问,梁某某才承认是自己开的车。
目前,嫌疑人梁某某已被警方控制,两名伤者无生命危险,正在接受治疗,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得不到保险赔偿、加重处罚,交通肇事逃逸只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民警提醒,车辆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记者 付垚霖)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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