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棘蛙(俗称“石蛙”)是我国的特有品种,主要分布在四川合江、重庆江津等地。日前,合江县肖某等五人打起了这棘蛙的主意,结果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肖某在合江县福宝镇经营一家酒店,为了招揽生意,他萌发了用合江棘蛙做菜销售的想法。7月14日与17日,王某、何某、邓某、李某在福宝镇骑龙村附近捕捉合江棘蛙,在与肖某交易时被合江县森林公安局查获。
10月16日,合江县人民法院在案发地附近的合江县福宝镇福田村进行巡回审判,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福宝镇村社干部代表、媒体代表以及数百名当地群众旁听庭审。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邓某、李某、何某、肖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捕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狩猎罪。最终,五名被告因犯非法狩猎罪,分别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至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不等的刑期,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柳竣杰 康乐 陈小容 杜明珉)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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