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3-11-25
资中一名年近七旬的老汉以共计10元零钱作为引诱,先后3次奸淫邻居家12岁少女。11月14日,这名老汉因涉嫌强奸罪被资中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查,曹太良是一名外地退休工人,已年满69岁,现居住在资中县,他每月有1000多元退休工资,平时喜欢喝酒。今年9月上旬,喝酒后的曹太良,以两元钱引诱邻居刘某家的小女孩,之后在自家厕所将小女孩奸淫。9月底,曹太良又在喝酒之后,以两元钱引诱刘某家的小女孩,并在刘某家将小女孩奸淫。
见两次犯案都没有被发现,曹太良的胆子更加大起来。10月26日上午9时许,曹太良趁刘某夫妇外出干农活,再次借着酒性,以6元钱为引诱,在刘某家屋后的柴禾堆放处将小女孩奸淫。当日下午,刘某返家后得知女儿被曹太良奸淫,遂找曹太良理论,曹太良当即向刘某求情,并写下不再欺辱小女孩的保证书,同时拿出2000元作为赔偿。
事后,刘某亲属向警方报案,曹太良自知罪责难逃,遂投案自首。(许永生 记者 孙国丞)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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