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3-12-02
资中县一男子持火药枪追索债务,在警察到场处理时,又持枪与警察对峙,后被当场擒获。11月19日,该男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资中县检察院批捕。
据查,邓星星在日常交往中,欠下了刘思军500元债务。后来,刘思军因有事要离开资中,便委托好朋友张大雷向邓星星索讨债务。
2013年10月中旬开始,张大雷多次向邓星星索要债务,邓星星均以多种理由搪塞,张大雷便怀恨在心。
10月23日15时许,张大雷邀约数名朋友携带改装的火药枪以及砍刀,在资中县瓦窑坝一驾校附近再次找到邓星星要求还债,并扬言要砍杀他。邓星星见状不妙,遂打电话报警。
十多名便衣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张大雷等人持有械具,遂迅速散开准备缉拿。张大雷以为邓星星邀约到帮手,便持火药枪对准迎面而来的便衣警察大吼不要动。民警见状立即表明警察身份并命令张大雷缴械,但张大雷仍与民警对峙。随后,民警再次命令并鸣枪示警,张大雷才弃枪逃跑。民警立即追赶并将张大雷等人悉数抓获,同时在张大雷的车上查获部分火药枪配件以及十余发射钉枪子弹。后经鉴定,该火药枪具有致伤力。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虽然未能查实张大雷制造枪支,但其违反枪支管理规定,较长时间非法持有火药枪,且持枪索讨债务,对抗民警,影响恶劣。(许永生 记者 孙国丞)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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